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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举公司首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责任编辑:董丹丽 发布日期:2014-1-22
公司所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 为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结合公司实际,公司党组研究决定,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职代会)。现将选举职代会代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召开职代会的意义 职代会是企业实行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,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,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公司党、政、工各级组织的共同任务,同时,也是落实职工“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”的重要保证制度。职代会可以使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了保证强化,同时也加强了企业的民主管理、科学管理,促进企业的和谐、稳定发展。 二、组织领导 为顺利召开公司职代会和做好职工代表选举工作,公司成立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。由下列人员组成: 组 长:尹中元 副组长:冯 涛 组 员:张勇、张雷、张宝建、董丹丽 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组、秘书组、会务组。 代表资格审查组由冯涛、张雷、袁慧三位同志组成,冯涛同志任组长。 秘书组由张勇、李环、董丹丽三位同志组成,张勇同志任组长。 会务组由张宝建、刘涛、吴笑男三位同志组成,张宝建同志任组长。 二、职工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 (一)代表比例、结构 1.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正式职工总数的20%拟定职工代表人数,并对职工代表构成、比例进行分配。公司现有正式职工总数207人,代表名额为41 人。其中生产经营一线代表约占50%、管理人员与部门以上领导干部约占50%,其中,女职工、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适当比例。 (二)代表身份 选举产生的代表,一经代表资格审查通过,具有职工代表身份。 (三)代表条件 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,均有当选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的资格。 (四)代表任期 职工代表任期三年,每年召开一次职代会,任期满后重新选举。 职工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: (1)能够解放思想、更新观念,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。 (2)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、企业管理知识和参政、议政能力。 (3)热爱本职工作,关心企业,能很好地完成自身工作。 (4)能了解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、意见和要求,正确处理国家、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。 三、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(一)制定选举方案。根据各单位的职工人数确定的比例分配名额(名额分配见附表)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。 (二)进行宣传发动。各单位、部门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、意义和职权,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,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,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。 (三)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。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,各单位、部门要充分发扬民主,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。 (四)直接选举职工代表。各单位、部门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,直接选举职工代表。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,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。 (五)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。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资格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查的主要内容是:选举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;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,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。对不符合规定的,取消其代表资格。 (六)组成各代表团。职工代表选出后,由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,组成代表团,选举产生代表组长。 四、时间安排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,现将工作进度安排如下: (一)2014年1月21日前,各单位、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,选举产生职工代表。 (二)2014年1月25日前,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对代表的资格审查。 五、工作要求 1、职工代表的选举过程,也是对全体职工进行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教育过程。要通过职工代表的选举,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,不断增强管好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。 2、公司所属各单位、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确保各阶段工作如期完成。 上一记录:关于2014年春节放假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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