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防暑降温费及防暑降温药品发放的

通知

 

公司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
     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,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江苏省2011年度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[2011]268号)的规定,经研究,现就我公司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;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。支付时间为4个月(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)。其中防暑降温药品费用从防暑降温费中列支。